1. 案件名称:兴国县“10.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案
2. 处罚决定书文号:(赣市)应急罚〔2022〕67号
3. 相对人:泰和县亿川物流有限公司
4. 案由: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5. 违法行为:2022年10月07日下午20时17分许,G238国道兴国县龙口镇圩镇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赣州市政府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其中泰和县亿川物流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差距,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到位,对挂靠本企业车辆的从业人员,没有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保证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措施,对事故负有责任。
6. 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罚。
7. 处罚决定部门:赣州市应急管理局
8. 处罚决定时间:2023年3月1日
9. 处罚内容:处人民币壹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0.处罚结果:正在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