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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防震减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时间:2019-09-25 08:55:00访问量:

赣州市防震减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防震减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防震减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和安排全市防震减灾年度工作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防震减灾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负责全市震害防御工作。依法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要求(标准);负责指导县(市、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负责市本级及章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立项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批;监督检查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城市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四)负责推动防震减灾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和地震避险知识;负责防震减灾先进技术、质量的推广与应用;参与区域地震灾害应急联防协作和地震趋势会商活动。 

  (五)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完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省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要求,对本市地震活动与地震前兆信息进行监测、分析、处理;对震情趋势进行分析测报,并向市政府提出防震工作安排意见和减灾防御措施;负责规划管理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及数字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负责编制全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市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参与破坏地震的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指导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编制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承担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七)承担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行政执法检查。负责监督管理在本市从事防震减灾技术服务活动的中介机构。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引导农村建房采取必要的抗震设防措施,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赣州市防震减灾局。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年末实有人数14人,其中在职人员1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点击打开)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99.4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42.61万元,较2017年增加517.78万元,增长159.4%;本年收入合计356.88万元,较2017年减少877.39万元,下降71.09%,主要原因是:城市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地震快速反应与公众服务系统建设及峰山地震台迁建等项目拨入的财政拨款专项资金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56.8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1199.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68.21万元,较2017年增加43.79万元,增长6.0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业务经费的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431.28万元,较2017年减少403.4万元,下降48.33%,主要原因是:城市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地震快速反应与公众服务系统建设及峰山地震台迁建等项目拨入的财政拨款专项资金减少而本年项目的支出与去年持平。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04.94万元,占39.7%;项目支出463.27万元,占60.3%;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8.33万元,决算数为76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51%。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主要原因是:科普专项支出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41万元,决算数为2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67%,主要原因是:人员加。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35万元,决算数为1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9.77万元,决算数为71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7.74%,主要原因是:城市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地震快速反应与公众服务系统建设项目及峰山地震台迁建等项目进行了资金结算。 

  (五)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万元,决算数为1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4.9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55.38万元,较2017年增加19.19万元,增长8.13%,主要原因:一是17年会计核算时将住房公积金支出计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项目下,而18年计在工资福利支出项目下;二是人员有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8.87万元,较2017年增加4万元,增长9.16%,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多,培训、会议等公用经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万元,较2017年减少10万元,增长(下降)93.45%,主要原因是:17年会计核算时将住房公积金支出计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项目下,而18年计在工资福利支出项目下。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7年减少0.2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没有新增办公设备。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5万元,决算数为1.55万元,完成预算的46.27%,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1.76万元,下降53.18%,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5万元,决算数为1.55万元,完成预算的46.27%,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1.76万元,下降53.18%。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较好的落实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效控制了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 

  (二)2018年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8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91万元,增降低38.74%,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在预算范围内有所控制。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455.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8.32%。 

  组织对“赣州市城市中心避难场所建设”等1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5.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在资金使用方面,严格制定和执行了财务管理核算制度,资金使用规范,相关资料齐全,成本控制有效,无挪用、截留经费的情况发生。在项目管理方面,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监管水平,保质保量的完成了项目的实施工作。     

  组织对“赣州市防震减灾局”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8.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赣州市城市中心避难场所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赣州市城市中心避难场所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赣州市城市中心避难场所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8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81.92万元,执行数为455.47万元,完成预算的58.25%。主要产出和效果:2018年我单位“赣州市中心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共组织实施建设项目5个中心避难场所(中央公园、黄金广场、体育中心、南门文化广场、八境公园),1个应急指挥中心,完工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避难场所项目存量资金较大。2018年避难场所项目结转结余资金为326.45万元。项目专项资金跨年主要是因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项目为全国、全省创新的具有专业防灾避灾功能的园林改建项目,没有成功经验可借鉴,加上中标设计单位业务不强,多次对初步设计进行大修;“应急指挥中心”因其选址未最终敲定,导致避难场所项目总体推进滞缓。该项目在2018年12月完工;二是本项目从未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且未制定财务监控制度,对资金的监控工作还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二是在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需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建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财务会计制度,明晰专项资金管理权责,规范资金分配和使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严格实行专项专用,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赣州市城市中心避难场所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在资金使用方面,严格制定和执行了财务管理核算制度,资金使用规范,相关资料齐全,成本控制有效,无挪用、截留经费的情况发生。在项目管理方面,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监管水平,保质保量的完成了项目的实施工作。项目实施后,有力促进了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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