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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时间:2019-09-25 01:55:00访问量:

  原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原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原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所赋予的职能,依法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或参与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和安全技术标准。 

  (三)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对全市安全生产和煤矿安全实行监察监管;指导、协调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业、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四)负责发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协调、参与生产性事故、事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依法承办安全事故的审批结案工作。 

  (五)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各单位重特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建设工程项目和其它有关设备进行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估、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证和审批工作,关负责监督检查。 

  (六)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市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注册安全主任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依法监督全市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 

  (七)依法对全市各类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和事故隐患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听证和行政复议工作。 

  (八)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审查、验收、批准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市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经营、使用实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负责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应急救援工作。 

  (九)拟定全市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的工作。 

  (十)负责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认证和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组织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 

  (十一)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行业)管理,负责申报煤矿安全许可证资料初审,负责煤炭生产许可、经营许可初审和年检初审。 

  (十三)制订下达全市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并检查和考核执行情况。 

  (十四)负责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群众举报、来信来访、行政复议等工作。 

  (十五)负责市安委会和市安全生产监察专员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市安监局;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矿山救护支队。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42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19人;年末实有人数36人,其中在职人员3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4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 1059.1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219.32万元,较2017年增加22.64万元,增长11.51 %;本年收入合计839.82万元,较2017年增加77.44万元,增长10.15%,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存量资金的管理。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39.8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1059.1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04.14万元,较2017年增加108.88万元,增长13.69%,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财政调增人员工资及阶段性工作任务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55万元,较2017年减少8.79万元,下降5.36 %,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存量资金管理。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04.14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4.17万元,决算数为90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9.17万元,决算数为904.14万元,使用结余结转资金,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阶段性业务工作增加,如省安全生产第七巡查组集中巡查、省安全生产交叉检查组检查,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等工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4.1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58.37万元,较2017年增加98.46万元,增长27.36 %,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增人员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37.71万元,较2017年增加36.25万元,增长9.02 %,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转入项目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63万元,较2017年减少24.06万元,下降75.92%,主要原因是:医保社保调标,并有退休人员及人员调动。 

  (四)资本性支出0.43万元,较2017年增加0.43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4万元,决算数为12.66万元,完成预算的52.75%,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6.52万元,增长1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万元,决算数为12.66万元,完成预算的66.63%,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6.52万元,增长10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4月23日一5月23日,省安全生产第七巡查组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巡查,9月3日—13日省安全生产交叉检查组对我市进行了为期10天的安全生产检查,2次检查均由原市安监局安排接待,导致接待费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没有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配备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8.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6.9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级行业专项巡查检查在赣时间较长,导致车辆租赁、培训费用、差旅费和接待费等相应增加,组织开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等阶段性工作任务。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事项。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并且,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对“安全生产工作经费”1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监控情况来看,实际完成资金投入200万元,全面完成年初设定目标。 

  组织对原市安监局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参与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率较高,达到100%,部门整体支出进一步规范,步入了预算绩效及支出内部监控的良性轨道。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一)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确保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二)深入开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提升了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三)不折不扣抓好全省安全生产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四)开展了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五)强化煤矿、非煤矿山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六)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事故查处工作;(七)加强信息化和科技管理创新;(八)抓好安全生产宣教工作;(九)积极参与全市中心工作。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巩固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工作成果,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议事制度、预警约谈制度、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考核制度、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倒查和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二是加大执行力度,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是协调更多媒体坚持公益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安全文化建设水平。聘用相关专家人才,紧密结合组织培训教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从项目实施的情况看,整个项目的投入、管理维护均能较好地达到项目预期目标。但由于我局对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刚起步,经验不足,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业务学习,健全工作制度,配齐配强人员力量,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此外,加强对现行资金使用情况的评估和调整,在现有资金管理规定和资金使用情况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确保以后年度此项工作的持续良好运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件:1.2018年度决算网上公开套表 

  2.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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