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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发布时间:2018-09-21 08:13:00访问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所赋予的职能,依法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或参与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和安全技术标准。 

  (三)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对全市安全生产和煤矿安全实行监察监管;指导、协调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业、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四)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协调、参与生产性事故、事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依法承办安全事故的审批结案工作。 

  (五)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各单位重特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建设工程项目和其它有关设备进行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估、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和审批工作,关负责监督检查。 

  (六)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市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注册安全主任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依法监督全市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 

  (七)依法对全市各类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和事故隐患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听证和行政复议工作。 

  (八)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审查、验收、批准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市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经营、使用实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负责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应急救援工作。 

  (九)拟定全市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的工作。 

  (十)负责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认证和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组织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 

  (十一)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行业)管理,负责申报煤矿安全许可证资料初审,负责煤炭生产许可、经营许可初审和年检初审。 

  (十三)制订下达全市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并检查和考核执行情况。 

  (十四)负责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群众举报、来信来访、行政复议等工作。 

  (十五)负责市安委会和市安全生产监察专员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市安监局;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矿山救护支队。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42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18人;年末实有人数39人,其中在职人员3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3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点击打开)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959.0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96.68万元,较2016年减少30.39万元,下降3 %;本年收入合计762.38万元,较2016年减少21.82万元,下降3 %,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存量资金的管理。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62.3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959.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795.27万元,较2016年减少5.64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控制了资金结余;年末结转和结余   163.80万元,较2016年减少36.02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了资金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93.06万元,占99.72%;项目支出2.21万元,占0.2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7.93万元,决算数为79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47万元,决算数为5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主要原因是:社保调标,并增加了人员。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73万元,决算数为3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主要原因是:医保调标,并增加了人员。 

  (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4.16万元,决算数为67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57万元,决算数为3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3.0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59.91万元,较2016年增加0.68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及调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01.46万元,较2016年增加163.98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转入项目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69万元,较2016年减少81.26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医保社保调标,并有退休人员及人员调动。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相关开支。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万元,决算数为6.14万元,完成预算的26%,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3.40万元,下降6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万元,决算数为6.14万元,完成预算的32.32%,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2.22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1.46万元,较2016年增加163.98万元,增长69 %,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并且,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共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经费”1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监控情况来看,实际完成资金投入200万元,全面完成年初设定目标。 

  组织对市局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参与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率较高,达到100%,部门整体支出进一步规范,步入了预算绩效及支出内部监控的良性轨道。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开展了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二是在赣州金环磁选设备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来自重点企业的十三支队伍参加了由赣州市(章贡区)总工会、安监局联合举办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三是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经济下行,企业安全投入不足,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违规违章操作现象时有发生。二是项目执行力度不够。部分监管部门手段不硬,措施不力;个别县工作主动性不强,安全检查不深入,安全监管台账不完整,有的单位没有严格落实整治措施,隐患治理不彻底。三是社会资源运用不够。没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文艺团体、文化公司等参与安全文化事业的积极性,这些社会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巩固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工作成果,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议事制度、预警约谈制度、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考核制度、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倒查和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二是加大执行力度,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是协调更多媒体坚持公益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安全文化建设水平。聘用相关专家人才,紧密结合组织培训教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从项目实施的情况看,整个项目的投入、管理维护均能较好地达到项目预期目标。但由于我局对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经验不足,下一步应当继续深入学习,结合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取长补短,持续改进。一方面需制定更完整的管理制度来保障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另一方面加大人、物力来落实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同时,应加强对现行资金使用情况的评估和调整,在现有资金管理规定和资金使用情况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确保以后年度此项工作的持续良好运行。从而,通过此项目建设,不断强化信息技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力度,更有效地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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