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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落实“三个一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时间:2023-03-21 14:46:32访问量:

赣市安〔20239

关于印发《赣州市落实“三个一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赣州市落实“三个一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方案》已经2023年市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赣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320

赣州市落实“三个一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

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坚决遏制

较大以上事故工作方案

根据省安委会统一部署,经市安委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年底,由市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道专委)具体负责组织全市各地各部门落实“三个一律”措施,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年专项行动,为全面防范化解“人车路企”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在隐患排查上下功夫、在问题整治上下功夫、在督导检查上下功夫、在宣传引导上下功夫总要求,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目标,以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重点,全面落实“三个一律”措施(即:风险运输企业一律落实责任领导,责任捆绑、倒查追究,限期整改到位;风险车辆、驾驶人一律落实责任人,宣传教育到位、及时清理违法;风险路段一律落实责任单位,排查问题到位、限期治理到位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实现“高风险驾驶人、车占重点驾驶人、车比例降至10%以内,高风险企业占备案运输企业比例降至4%以内,中风险企业占备案运输企业比例降至30%以内,高风险路段推动完成治理不少于80%、设置临时性防护措施达到100%的治理目标,确保全市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幅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赣州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行动组织

全面落实“三个一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具体由市道县委组织部署实施,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市道专委第一主任刘志强任组长,市道专委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曾强任第一副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道专委办公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为构建快速高效的“问题交办”机制,全面实行“挂图作战”,成立由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成的“人车路企”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班,专班成员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联络员平时在各自所属单位独立办公,根据工作需要,集中合署办公,开展实体化会商研判、联动指挥、合成作战。各地要参照成立相应机构,细化工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

、治理重点

市道专委各成员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各自职责,滚动排查“人车路企”风险隐患,并根据排查情况,分类确定高、中、低风险等级,每季度梳理汇总,报送至市道专委办公室。

(一)风险驾驶人:违法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车辆驾驶人(持AB类驾驶证),驾驶证被暂扣吊销、酒驾醉驾毒驾、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机动车驾驶人以及从业资格证逾期、诚信考核不合格的道路运输驾驶人。

(二)风险车辆:逾期未检验未年审未报废、违法违规突出、有责任事故的“两客一危”、重载货车、校车、农村客运等重点车辆。

(三)风险路段:以国省道、县乡道城市道路类道路为重点,突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穿村过镇等事故多发点段和严重交通安全风险路段。

(四)风险运输企业:所属车辆逾期未检验未年审未报废数量多、重点违法违规数量多、有责任事故突出,所属驾驶人违法突出、事故多发,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诚信考核不合格的运输企业。

、工作措施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聚焦“人车路企”风险隐患,以“三个一律”为抓手,按照“要素精准、定期研判、滚动排查、风险预警、动态治理”的工作方法,推动形成“隐患排查、问题交办、及时整治、督导检查、落实到位、责任追究”的闭环治理工作机制。

(一)全要素排查风险隐患

1.定期数据研判画像。依托大数据平台,建立模型智能分析系统,对全市“人车路企”风险隐患进行画像,每月分析研判风险运输企业和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每季度分析研判风险驾驶人、风险车辆,形成问题清单推送至各地,并抄送市道专委相关成员单位,市级道专委办公室分发至县级道专委办公室,包干到领导,落实到人员。县级道专委办公室要结合本地道路交通违法、事故等特点,每月分析梳理本地“人车路企”风险隐患清单。〔市道专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2.动态排查驾驶人风险。滚动排查驾驶人风险,分别通过大数据筛查、事故调查、群众举报等方式,结合从业驾驶人自查自报、企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滚动排查酒驾醉驾毒驾、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眩晕症、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驾驶人,以及从业资格证逾期、诚信考核不合格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3.滚动排查道路风险。各地道专委办公室要建立完善“联合排查、会商论证、共同确认”工作机制,组织交通运输、公路发展中心、城市管理、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实地踏勘排查、会商确认风险隐患路段,分级分类明确风险等级,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主体和责任人,及时报送市道专委办公室,录入“道路风险隐患治理系统”。涉及道路风险隐患认定不一致的,各地道专委办公室要提请当地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交通运输、公路发展中心、城市管理、公安交管和专业技术人员实地调研,共同评估安全风险,查准隐患症结,确定隐患等级,研究治理措施。

按照“全覆盖,无死角”要求,参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南,结合伤亡事故复盘倒查情况,滚动排查道路风险,全面掌握已有“存量”,及时补充“增量”。2023年全市排查风险隐患路段不少于1200处(每月不少于100处),其中国省县道和乡村道路占总数不低于80%。市道专委将综合分析各县(市、区)道路里程、交通事故起数、事故亡人数等因素,合理下达最低任务指导数。各地在完成最低任务指导数的同时,要按照“应排尽排”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市道专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二)落实“三个一律”推进精准治理

1.精准治理风险企业。对风险运输企业,一律落实责任领导,把企业风险隐患清零责任包干落实到市、县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领导,实行责任捆绑、倒查追究,“一企不漏”联合开展“三上门一检测”(上门约见约谈、上门宣传教育、上门检查督促,检测酒驾毒驾),确保风险隐患限期整改到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的信用评价机制,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关于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8958号)和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1635号)部署要求,加快促进部门间企业资质、执法监督等各类监管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建立健全对“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的信用评价和信用记录,将屡次违法违规的失信道路运输企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2.精准治理风险车辆及驾驶人对风险车辆及驾驶人,一律落实责任人员,公安交管、交通运输、教育行政部门要实行专人包车、包人责任制,“一车不落”“一人不缺”开展“三提示一查缉”(安全提示、违法提示、路况提示,精准查缉),确保宣传教育到位,及时清理违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完善客货运输驾驶员退出机制,对驾驶证被吊销、注销、降低准驾资格、驾驶证记满12分,以及吸食毒品、患有影响安全驾驶疾病等不适合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的驾驶人,要综合采取线索移交、注销证件,督促运输企业调整岗位、解聘辞退等措施,动态清理风险隐患驾驶人。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教育局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3.精准治理风险路段对风险路段,一律落实牵头责任单位、配合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公路发展中心、城市管理、公安交管部门要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公路和城市道路精细化提升行动等为载体,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落实治理资金,“一处不少”地开展治理,确保全部治理到位。对一时不能及时治理的,要秉持“高效实用”原则,通过拉警戒带、设置警示桩、堆土砌石等“短平快”等方式,100%落实临时防控措施,降低安全风险。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三)道路风险实施分级督办

1.实行“三级督办”。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按照其风险程度、整改难度,实施分级、分类梳理汇总,分别形成省、市、县三级督办“一本账”,及时报告当地政府,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对事故风险高、整改难度大的隐患,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点,重点督办隐患治理工作。关于省级督办风险隐患路段,原则上对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存在风险隐患的路口路段,或者风险程度高、整改难度大的风险隐患路段,由县级道专委办公室通过“道路风险隐患治理系统”上传《排查报告》,经市道专委办公室审核确定后报省道专委办;被确认为省级督办路段的,县级道专委办公室要及时上传《治理方案》,并在治理结束后上传《验收报告》,市道专委办公室审核后报省道专委办验收销号。提请省级督办风险隐患路段数量,每月不低于当月全市排查风险隐患路段数量的10%关于市级督办风险隐患路段,原则上对发生过一次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且存在风险隐患的路口路段,或者风险程度较高、整改难度较大的风险隐患路段,实行市级督办,每月不低于20%。市道专委将综合分析各地道路里程、交通事故起数、事故亡人数等因素,合理下达省、市两级督办路段最低任务指导数。其他风险隐患实行县级督办。市道专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2.动态跟踪盯办。加强统筹协调,动态掌握道路风险隐患治理情况,重点开展“三督促一跟踪”(督促落实治理措施、督促明确治理时限、督促采取临时措施,跟踪治理进展),全力推动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清零。原则上省、市督办的隐患60天内、县级督办的隐患30天内要有实质性进展市道专委将提请市安委会定期对各地隐患排查整治进展进行通报,并抄报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进展缓慢的,将进行媒体曝光。市级以上挂牌整治路段,整治率连续三个月排名倒数后三位的将约谈属地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连续六个月排名倒数后三位的将约谈属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道专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3.滚动清查风险。各地要组织对近三年治理的1599处市、县两级挂牌督办道路隐患,开展一次隐患治理“回头看”。通过核查会议记录、设计图纸、施工记录、验收文书以及实地查勘等方式,逐一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检查安全设施现状,切实做到“清单管理、建账销号、闭环治理”。要重点检查隐患路段是否经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整治措施、是否按既定方案落实全部整治措施、道路安全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消除,坚决杜绝隐患整治走形式、走过场。要对照综合应用平台等信息系统,调取交通事故统计数据,对整治后仍然事故多发或发现仍存在突出隐患的路段,及时向挂牌单位和相关部门反馈,再次组织联合会商,找出问题症结,制定针对性措施,继续深化整治工作。市道专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四)强化宣传警示提示。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重点曝光一批终身禁驾驾驶人、违法行为突出车辆、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加强主题宣传和预警提示,广泛宣传安全行车乘车常识,集中曝光易肇事肇祸违法,增强安全意识。及时发布“两公布一提示”,提前公布辖区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引导群众安全出行。要充分运用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科普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要在有条件的城市主干道路口、乡村常态化播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内容市道专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五)强化评估验收考核。按照分类清晰、要素齐全、内容规范、数据标准的要求,建立“人车路企”风险隐患工作台账。市道专委办公室将定期通过综合平台数据分析、核查督办风险隐患路段整改前后图片和现场实地查勘,线上线下一体方式,评估考核各地进展及效果,完成风险隐患治理的,予以验收销号;符合降级标准的,重新认定风险等级,形成“隐患排查、问题交办、及时整治、督导检查、落实到位”的闭环治理工作机制。市安委会将把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纳入2023年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专项巡查、应急管理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1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或者6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死亡2人道路交通事故以及被省级以上督导检查反馈道路交通问题隐患突出的县(市、区)将实施安全生产重点管理由市安委办派出专项巡查组或者督导帮扶组开展道路交通专项巡查或驻点帮扶市道专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六)严格开展责任追究深化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1人以上死亡且对事故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严格落实《赣州市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引(试行)》要求,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调查,回溯倒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三个一律”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依法追究涉事生产经营单位事故责任,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倒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亡人道路交通事故,一律按照行刑衔接的要求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一律追究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领导责任,一律依法顶格处罚。〔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公路发展中心等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三个一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具体实践。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动实施。要细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时序进度、责任分工,实行项目化管理,详细制定任务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销号推进、闭环治理。

(二)加强部门协同。市县两级道专委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机构的作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和部门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信息互通,强化工作协调,整合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联合会商、联合约谈、执法协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加快形成“人车路企”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工作内容,突出本地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专项行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市安委会将适时通过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组织专项督查。对检查发现应排未排、应治未治、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推动协调不力、治理进度迟缓的情形,综合运用限期整改、通报曝光、约谈督办等措施,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汇总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三个一律”工作专班(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络员名单(格式见附件)于322日前报送。各地每月28前,报送“人车路企”风险隐患的销量清单和增量清单,以及本月工作小结;2023122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随时报送,市道专委办公室将每月编发专报通报全市。(联系人:王涛,联系电话:8100201电子邮箱:gzsdzw@163.com。)

附件:“三个一律”工作专班联络员名单

附件

“三个一律”工作专班联络员名单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联系电话

9+赣州市落实“三个一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抄送:市安委会主任、副主任,省安委办。

  赣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32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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