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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赣市安办〔2020〕26号

来源: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时间:2020-05-29 09:26:00访问量: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赣州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报送相关资料材料。

  

赣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赣州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我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按照《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赣安〔2020〕8号)部署,鉴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最大限度阻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按照“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原则,组织开展今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系列活动,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时间:6月至12月。

二、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时间:6月1日至30日

形式: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网络课堂培训;在报刊、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

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组委办”)负责对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开展网络课堂培训场次和人数以及在报刊、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数进行调度统计。

(二)制作拍摄“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片

时间:6月1日前

形式:紧紧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制拍摄“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短视频,发放至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部分重点企业宣传播放,安全生产月期间在市政中心LED屏和赣州电视台3套公宣时段滚动播放。

责任分工:市应急管理局原培教科提出策划方案,赣州广播电视台负责制作,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部分重点企业负责通过网络、电视、LED等多渠道推广播放。

(三)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活动

时间:6月份

形式:紧密结合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及时反映工作、挖掘特色亮点、选树先进典型。

责任分工:市安委办负责制定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市级行动,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

(四)参加“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

时间:6月份

形式: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参加“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学习;在电视台、政府网站和网络直播平台等各类媒体平台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直播活动。

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

(五)开展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时间:6月份

形式:积极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参与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公众开放日”、安全体验场馆360全景示范展示、安全打榜直播答题、全国网上安全知识竞赛、抖音“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新浪微博“身边的安全谣言”话题等全国性活动。

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

(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

时间:6月份

形式:通过主题宣讲、张贴海报、放置展板、分发宣传册、制作电视节目等多种形式,推动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增强广大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市应急管理局、章贡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开展 “五进”活动并负责制作4期电视节目在“赣州应急”电视专题栏目等媒体播放。

(七)参加第十五届井冈山安全发展论坛

时间:6月份

形式: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组织安全生产工作者,特别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管执法干部、法制工作者、理论研究人员,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书面文稿,积极投稿。 

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并于6月底前上报文稿,市组委办负责稿件收集并择优上报论坛主办方。

(八)开展一系列应急演练活动

时间:6月30日前

形式: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提高协同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应急能力。

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演练活动文字图片资料于6月30前报市组委办,市应急管理局法规科牵头负责在6月上旬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性应急演练。

 

(九)开展“安全生产月”好新闻评选活动

时间:6-12月份

形式: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征集评选6-11月期间好新闻作品,调动和鼓舞新闻工作者、安全生产宣传干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展现安全生产工作新作为、队伍新气象,有效发挥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

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并于12月底前将作品发至市组委办。

(十)开展应急管理基础年活动攻坚行动

时间:6月份

形式:通过重大工程推动、重大项目引领、重要试点示范,在6月底前完成一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并于6月底前将完成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报市应急管理局法规科。

(十一)开展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

时间:6月份

形式:制定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培训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培训主体和培训对象熟悉了解、用足用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政策。

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于6月底前报市组委办。

(十二)开展安全生产“流动红旗”竞赛活动

时间:6月份

形式:在6月底前,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类工业园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授予“流动红旗”;对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差的,挂“流动黄旗”。

责任分工:市安委办、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6月底前公布一批“流动红旗”和“流动黄旗”,相关情况报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科。

(十三)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

时间:6-12月份

形式:组织由安全生产专家、监管干部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深入各县(市、区)采访报道各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反映整改措施,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责任分工:市安委办负责组织实施市级“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活动开展情况于12月底前报市组委办。

联系人及电话:谢师思,8991178。

通信地址:赣州市市政中心1号楼市应急管理局1942室(邮编:341000)。

电子邮箱:ganzhoupxj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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