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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安监局积极开展2017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

来源:发布时间:2017-06-20 03:09:00访问量:

  

  根据全国和全省的统一部署, 按照赣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赣州市2017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赣市管字〔2017〕24号)要求,在6月11日~17日“节能有我,绿色共享”——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赣州市安监局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 

  一、领导重视,组织到位 

  (一)高标准严要求 

  市安监局作为全省文明单位,主动把节能降耗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努力营造节能降耗工作的浓厚氛围,带头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二)拟方案定内容 

  为确保节能宣传周活动顺利进行,市安监局专门制订了《赣州市安监局2017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赣市安监字〔2017〕12号),明确了人员分工、活动内容和活动要求。 

  (三)开会议重部署 

  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市安监局十分重视,在6月12日召开的局党组(扩大)会议上,重点强调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并就节能宣传周活动进行部署。会议指出,局领导到带头做好节能工作,身体力行:一是要从每一个人做起,从每件事做起,从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开始杜绝奢侈浪费行为发生;二是要结合自身岗位,不断总结经验,努力将能源消耗降到最低;三是倡导节能有我,绿色共享,提倡绿色低碳出行、健康饮食,用实际行动来保护我们环境。 

  二、突出主题,抓好落实 

  (一)重宣传,念好“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主题 

  一是充分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恰逢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契机,在全市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期间,把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和宣传节能工作有机结合,利用进厂矿、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宣传时机积极倡导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企业做好节能降耗工作。二是在市局办公场所的显要位置张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制的节能宣传画,在各科室办公室张贴节能温馨提示标识,在照明、节电和空调使用方面做到节约用电、机关带头和干部示范。三是通过市安监局微信工作群宣传《日常节能手册》,通过办公平台群发短信宣传“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主题,把宣传工作深入每个机关干部,让机关干部节约用电、用水、用纸等。 

  (二)亲体验,感受“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主题 

  6月13日是全国低碳日,市局积极组织,亲身体验低碳节能。一是安排2名机关干部参加6月13日在黄金广场举办的“节能有我,绿色共享”2017年江西省(赣州市)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向广大市民分发节能宣传册,宣传节能绿色、低碳环保理念。二是全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在当日除了外出执法办事外,都自觉地步行或者骑自行车上下班,用实际行动宣传和支持节能活动。通过体验,让干部职工切身感受节能宣传周活动,树立广大干部职工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增强干部职工节能减排、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勤参与,提升“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主题 

  一是做好节水、节电工作。提倡自觉爱护水电设施、节约一滴水、一度电,在人离开时要及时关水、关电、关电器,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各科室开空调规定不低于26度,培养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在公共场所自觉养成人走灯关、水关、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二是节约办公耗材。重点做好节约用纸工作,减少文件发放量,如需要复印尽量用双面复印,减少用纸量;充分利用门户网站,能网站下载的尽量不复印下发。三是积极配合参加市节能办的各项宣传活动,如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垃圾分类知识主题讲座、废弃电子产品兑换礼品这一系列宣传周活动中。四是切实开展宣传周节能检查,由活动领导小组带队对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节能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使用空调(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空调运行期间关闭门窗),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空调温度设置等提醒标识,纸张是否双面打印等。 

  今后,市安监局将进一步紧紧围绕“节能有我,绿色共享”这一活动主题,把节能减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节能低碳活动贯穿各项日常工作中,把节能宣传周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营造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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