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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应急管理统计月报(2023年第4期)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时间:2023-05-06 10:54:39访问量:

1-4,全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共遭受3次自然灾害(强降雨3次市未发生森林火灾;市城乡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4,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死亡1(413日,南康区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分别减2起、减少2人,分别下降66.7%、66.7%;环比分别减少3起、减少7人。

其中:工矿商贸领域未发生事故,同比分别减少1起、减少1人。道路交通领域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减少1起、减少1人。

1-4月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死亡12人,同比分别减少19起、减少16人,分别下降73.1%、57.1%。

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3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减少1起、持平道路交通领域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4起、死亡8人,同比分别减少18起、减少16人,同比分别下降81.8%、66.7%。

(二)较大以上事故情况

4月份,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1-4月份,全市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3人、受伤4人,同比分别持平;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自然灾害情况

4月份,全市共发生2次强降雨过程,平均降雨201毫米,多年均值基本持平4月份降雨过程共造成81193人受灾,其中紧急避险转移1449人,紧急转移安置727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302.49公顷;一般损房88149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707.28万元,其中房屋及居民家庭财产损失572.46万元,农业损失7127.68万元,基础设施损失7973.86万元

1-4月,全市发生3次强降雨过程,平均降雨563毫米,比多年均值偏多3.8%。年初至今降雨过程共造成203475人受灾,其中紧急避险转移2142人,紧急转移安置1093人;农作物受灾面积8005.32公顷;一般损房6701户16080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589.17万元,其中房屋及居民家庭财产损失6099.07万元,农业损失14583.08万元,基础设施损失9496.44万元

4月份,全市监测到1级以上地震1次(4月3日寻乌县水源乡2.6级有震感,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报告)。

1-4月份,全市监测到1级以上地震6次(分别为1月13日龙南市临塘乡1.1级、3月21日寻乌县南桥镇1.0级、3月23日寻乌县南桥镇1.4级、3月24日大余县南安镇2.8级有震感、3月31日寻乌县留车镇1.8级有震感4月3日寻乌县水源乡2.6有震感),与去年同期相比,地震活动频次和强度有所降低。

三、火灾情况

(一)城乡火灾

4月份,全市共发生城乡火灾277起,直接经济损失342.04 万元,同比分别下降33.4%、73.6%,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其中,生产经营场所火灾35起,直接经济损失47.14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0.3%、27.1%。(具体火灾分布:兴国31起、章贡28起、信丰27南康区24起、赣县区22起、瑞金市20赣州经开区19起、宁都县18起、于都县16起、龙南市12起、会昌11起、定南10起、大余9起、石城县8起、寻乌7安远6起、崇义县5起、上犹3起、全南1起)。

1-4月份,全市共发生城乡火灾1985起,同比下降2.0%;直接经济损失1306.58万元,同比下降67.4%,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其中,生产经营场所火灾126起,直接经济损失432.6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2.7%、67.7%。(具体火灾分布:信丰县227起、瑞金市207起、宁都县196起、兴国县178起、章贡区161起、赣州开发区139起、南康区131起、于都县122起、赣县区91起、会昌县77起、大余县72起、龙南市69起、石城县67起、崇义县59起、安远县46起、寻乌县42起、定南38起、上犹县36起、全南县27起)。

(二)森林火灾

4月份,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

1-4月份,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

5月份防范措施建议

从历史教训看5月份,2015年以来全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6人,皆为道路交通事故从气候特点来看,预计2023年5月全市气温偏高0.5~1℃,为24~24.5℃,雨量偏多0~1成,为240~260 mm。预计,本月影响我市的降水过程主要有4次,分别出现在:5~7日、16~18日、25~26日和29~30日从社会经济特点看,5月份我市经济加速稳定增长,施工建设黄金期、生产经营活跃期、旅游出行高峰期相互叠加,汛期已至,强对流等极端天气易发多发,5月为春夏交融季节,极易发生中毒窒息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

是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采取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深查实治安全隐患、严格安全监管措施、强化重点时段安全防范等硬措施,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以赴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类事故和于都县“5.1”沼气中毒事件教训,结合本地实际,系统梳理分析本地区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立即部署开展针对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明确检查重点内容、整治标准,明确企业自查自改责任,明确政府及其部门监督检查责任。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交通运输领域要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两客一危一货”安全监管;建筑施工领域要突出重点工程,严控高处坠落、基坑坍塌、塔吊倾倒、触电等风险隐患;燃气领域要重点整治餐饮、老旧小区、燃气项目工程、燃气管道及燃气具等风险隐患;危化领域要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提级管理动火、检维修、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矿山领域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强煤矿与瓦斯突出、大班次等高风险矿井监管,强化尾矿库安全管理;工贸领域要突出高温金属熔融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方面重点隐患治理;公共安全领域要突出旅游景区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旅游项目、设备的检查维护加强山村民宿、“野游驴友”等安全管理,存在洪涝、地质等灾害风险必须及时封闭、停止运营,严密制定并落实大型公共活动应急预案,合理控制人流,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农林牧渔领域要全面排查农村储肥池、化粪池、沼气池、水井等有限空间区域的安全隐患,切实防范中毒窒息事件发生;消防领域要重点排查整治医疗、托儿、养老、教育等机构,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多合一”场所等重点部位,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小单位小场所和储能电站、物流仓储等薄弱环节的消防安全隐患,切实杜绝城乡火灾发生。同时,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举一反三,侧重新业态、新领域、新风险,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可行措施,持续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

是积极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联合会商,提前研判灾害风险,及时发布短时强降雨、雷电、大风、冰雹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信息,督促可能受灾害影响地区落实防范应对措施,要重要围绕山洪地质灾害防御、中小河流防洪、城乡内涝防范、水库(山塘、水电站)和在建涉水工程等重点,加强灾害隐患点巡查,督促县-乡-村-组-户五级防御责任人在岗履责,严格按照“四个明确”要求,及时组织危险区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严防自然灾害引发次生灾害事故。

四是做好城乡火灾防范和森林防灭火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北京丰台“4.18”、浙江金华“4.17”等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强化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坚持“抓大防小”总原则,加大医院、养老院、学校、托儿所、“厂中厂”、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等重点场所和领域的排查整治力度,重点整治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和占堵生命通道特别是违规动火动焊作业等突出风险隐患。要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强化防火宣传教育,向群众普及森林防火知识,督促林长制“一长两员”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坚决遏制烧田埂、烧杂草等违规用火行为。

五是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期间发现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一律从重追究相关责任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坚持备勤备战,时刻保持应急状态,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灾种靠前驻防,备足应急物资和装备,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保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响应及时、处置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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