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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应急管理统计月报(2023年第7期)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时间:2023-08-06 15:26:00访问量:

1-7,全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共遭受7次自然灾害(强降雨7次市未发生森林火灾;市城乡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7,全发生1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3起、死亡人数持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环比持平。

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0起,同比持平。道路交通领域发生1起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1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3起、死亡人数持平。

1-7月,全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2起、死亡17人,同比分别下降67.6%、50%。其中:发生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5起、死亡6人,同比分别持平;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7起、死亡11人,同比分别减少25起、减少17人,同比分别下降78.1%、60.7%。

(二)较大以上事故情况

7月份,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1-7月份,全市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持平;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自然灾害情况

(一)汛情方面

7月份,全市共发生1次强降雨过程,平均降雨111.5毫米,比多年均值(125.2毫米)偏少10.9%;未接报灾情。

1-7月,我市汛情总体较为平稳,共发生7次强降雨过程,全市平均降雨1033.7毫米,比多年均值(1178.6毫米)偏少12.3%。入汛(3月23日)以来,全市平均降雨887.5毫米,与常年同期持平。年初至今降雨过程共造成386548人受灾,其中紧急避险转移5585人,紧急转移安置2084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2222.84公顷;一般损房6863户16296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7569.7万元,其中房屋及居民家庭财产损失7005.18万元,农业损失31809.54万元,基础设施损失25023.05万元。

(二)地震方面

7月份,全市监测到1级以上地震1次。

1-7月份,全市监测到1级以上地震8次(分别为1月13日龙南市临塘乡1.1级、3月21日寻乌县南桥镇1.0级、3月23日寻乌县南桥镇1.4级、3月24日大余县南安镇2.8级有震感、3月31日寻乌县留车镇1.8级有震感、4月3日寻乌县水源乡2.6有震感、6月3日信丰县嘉定镇1.0级、7月7日宁都县蔡江乡1.2级地震),与去年同期相比,地震活动频次和强度基本持平。

三、火灾情况

(一)城乡火灾

20237月,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共处置城乡火灾360直接经济损失433.9万元,同比20227月份分别下降26.68%5.19%;其中,生产经营场所火灾39起,直接经济损失178.2万元,同比20227月份分别下降4.87%上升227.9%。(具体火灾分布为章贡区44起、于都县42起、宁都32起、信丰县29、瑞金市25、南康区25、赣县22起、兴国县20起、经开区18起、石城15起、龙南市14起、大余12定南11起、崇义10起、安远县9起、会昌县9起、蓉江新区8、上犹7起、全南5起、寻乌5

17月份,全市共发生城乡火灾2975起,直接经济损失1970.32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02%、下降26.6%其中,生产经营场所火灾239起,直接经济损失855.91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1.15%、上升49.49%(具体火灾分布信丰县322起、章贡区281起、宁都县280起、瑞金市270起、兴国县246起、于都县224起、南康区214起、赣县区160起、经开区131起、大余县101起、会昌县100起、石城县100起、龙南市98起、崇义县79起、安远县78起、蓉江新区76起、定南县64起、寻乌县58起、上犹县51起、全南县42起。

(二)森林火灾

7月份,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

1-7月份,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

8月份防范措施建议

从历史教训看8月份,2015年以来全发生较大事故3起,分别是宁都“2016.8.1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会昌2020.8.31”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事故、会昌“2022.8.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从气候特点来看,预计8月我市平均雨量180~200mm,偏多1~2成;平均气温28.5~29℃,偏高0~0.5℃,主要降水过程出现在上旬末期、中旬中期、下旬前期和下旬末期。从社会经济特点看,8月份正处高温酷暑季节,极易造成作业人员身心疲惫和设施设备异常,导致爆炸、火灾、中毒窒息等事故,加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更加活跃,安全生产风险持续加大。同时,要认真汲取寻乌7.16”农事活动有限空间意外事件和全南“7.18”意外落水事件教训,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农事活动有限空间中毒事件和学生溺水亡人事件的发生。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把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特别要深刻汲取齐齐哈尔7·23体育馆坍塌事故教训,“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抓实抓细建筑施工、自建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第三阶段的工作要求(即“部门精准执法”),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要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提升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是积极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短临监测预警和滚动会商研判,多平台、多渠道提前发布预警信息,防范台风、局地强降雨和强对流天气对城市运行、交通运输、农业生产等带来的不利影响。要统筹做好抗旱工作,精准调度管控水资源,“一库一策”落实水库用水计划,同时要抓住有利天气,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提前准备抗旱打井、抽水、送水等设施设备,强化队伍应急准备,及时开展应急保供水工作。

四是做好城乡火灾防范和森林防灭火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炎热季节火灾形势分析研判,紧盯人员密集、敏感特殊、混合生产经营等3类重点场所,以及九小场所、合用场所等低设防场所,聚焦火源电源管理不规范、疏散通道占用堵塞、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足、管理责任不落实、初期火灾处置不到位等隐患问题,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单位应查尽查,隐患应该尽改。要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强化防火宣传教育,向群众普及森林防火知识,督促林长制“一长两员”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坚决遏制烧田埂、烧杂草等违规用火行为。强化备战,一旦发生火情,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树立“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的理念,加强值班值守,规范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程序,细化完善各类预案方案和工作机制,并切实强化预案演练,确保关键时刻临危不乱、有序应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保持枕戈待旦,全面加强应急力量、装备、物资和通信等保障,持续开展各类演练,确保一旦有事,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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