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GB/T19531-2004)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市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现将37处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附件 1.赣州市地震监测站点一览表
2.干扰源距测震仪器的最小距离
3.干扰源距地壳形变观测仪器的最小距离
4.干扰源距地下流体观测井的最小距离
5.干扰源距电磁观测设施的最小距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GB/T19531-2004)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市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现将37处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附件 1.赣州市地震监测站点一览表
2.干扰源距测震仪器的最小距离
3.干扰源距地壳形变观测仪器的最小距离
4.干扰源距地下流体观测井的最小距离
5.干扰源距电磁观测设施的最小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