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3日至11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11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照单全收、全盘认领、坚决整改;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坚决做好整改工作。一是迅速研究部署。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具体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组织各项整改,承担日常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二是压实整改责任。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四大类10个方面24个具体问题,以及书记专题会交办的1个具体事项和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的4个具体问题,制定88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局党委坚持每月调度推进,先后6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汇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督促加大整改力度。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个性问题彻底整改、共性问题边整改边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如在发挥安全生产统筹作用方面,制定印发了赣州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工作规则,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行业专业委员会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在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方面,认真开展行政执法领域对标深圳规则规制改革,出台了赣州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工作清单、赣州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级分类行政执法实施办法等系列制度;在安全风险防范方面,制定印发安全生产通报约谈和警示教育实施办法、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条措施等,并强化宣贯发动,确保取得成效;在从严管党治党方面,制定印发了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管理使用办法、应急物资管理办法等文件。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同时,狠抓现有制度规范落实执行,推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局党委书记、局长梅旭军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专门提出要求,督促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不折不扣的工作态度坚决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同时注重以上率下,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靠前协调推动具体问题整改,并多次深入一线调研了解整改措施落实成效;对整改工作中遇到的节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对进度滞后的整改项目直接过问、直接督办,推动问题整改攻坚。如针对安全生产考试点建设进展偏慢问题,多次赴省应急管理厅和项目现场协调解决问题,推动我市率先在全省实现考培分离;对电气焊设备“赋码加芯”工作亲自抓,定期调度,不定期暗访,有效遏制了电气焊无证作业事故发生。
(三)落实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截至10月10日,巡察整改反馈的四大类10个方面2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整改完成率为100%。此外,市委书记专题会交办事项1个,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为100%;举一反三、自查自纠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整改完成率为100%。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24个)
1.关于“安全生产监管不够严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根基。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印发《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2025年度党员理论学习计划》,每月分专题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章节成体系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增加外请专家授课频次,提升理论学习的深度和质量。提请市委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纳入年度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邀请了中央党校专家进行授课。二是提升安全生产专业监管能力。制定出台《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管理办法》,规范专家参与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实施流程,累计为千余家企业开展指导,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6000余条,有效提升基层专业监管能力,提高直管领域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控水平,年初至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三是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矿山安全隐患治理。组织全市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五职矿长”参加省级安全教育专题培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开展矿山企业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企业、管理人员等落实行政处罚和警示约谈等措施,全力筑牢矿山安全生产防线。四是加大小微企业监管力度。制定《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增加小微企业和“九小场所”执法检查比重。组织对全市20个县(市、区)家具企业消防安全、“九小”场所等进行专项检查,暗访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142家,发现问题隐患1505条,下达督办单108份。五是强化电气焊作业全链条管理。制定落实《赣州市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电气焊全链条全过程管理流程。在全省首推电焊机“赋码加芯”管理,通过科技手段规范零星电气焊作业行为,累计安装设备9942台,监管零星类电气焊作业21.24万次,制止防范措施不到位作业6058次,有效遏制电气焊无证作业事故发生。进一步摸排电气焊无证人员底数,采取培训取证奖补、“送培下乡”等措施,引导无证人员参加培训并持证上岗,累计组织集中培训40场次,开办培训班次144期,培训6582人。对违规电气焊作业零容忍,通过微信公众号曝光违规电气焊作业典型案例11期57起。培育新增安全生产培训机构6家,为全市电气焊无证人员培训增班扩容,进一步缩短了电气焊从业人员等待培训和考试时间。
2.关于“风险隐患治理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制定印发《赣州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管理办法》,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改闭环管理,强化隐患整改治理跟踪调度,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2024年以来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办检查组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及县(市、区)党政领导领衔、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加快推进停用尾矿库闭库销号。龙南市黄石迳铁矿南栋坑尾矿库、江西漂塘钨业有限公司大龙山选厂尾矿库、赣县东埠头尾矿库先后完成闭库治理并销号。
3.关于“安全监管执法不够有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提高执法质量和效能。对标深圳执法先进经验,出台《赣州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实施办法》《赣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事项清单(2025版)》《赣州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隐患整改需要到现场复核情形清单》《赣州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工作清单》等一批制度规范文件并抓好落实。提升预防性安全检查成效,市本级单次检查发现隐患数量同比上升13.9%,对典型违法违规企业及个人进行行政处罚。二是严格规范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组织市县两级深入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派发《赣州市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选编(2023-2024)》《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务手册》,指导各地严格规范开展事故调查,对集中整改期以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中相关公职人员履职情况均进行深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三是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百日行动,总结评估行动成效、常态化分析研判并落实危化品安全管控“十条措施”。开展全市道路运输倒罐类应急物资集中拉练演练,提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处置能力,全市未再发生危化品运输泄漏事故,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4.关于“履行综合协调、统筹调度职责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机制。制定印发《赣州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工作规则》,构建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格局。在全省率先建立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行业安全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机制,先后听取道路交通、文化旅游、工业制造、能源、住建等行业领域情况报告。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统筹。在岁末年初及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统筹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计划,组织成立综合包保督导组对各地开展“一对一”专项督查,推动各地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力确保安全形势稳定。三是压实重点领域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印发《赣州市安全生产通报约谈和警示教育实施办法》,明确安全生产通报、约谈及警示教育有关事项及具体实施办法。印发实施《赣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八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加大对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调度力度,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肃查处一批交通违法行为。聚焦人员密集、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九小”场所、“厂中厂”企业、家具企业、住宅小区等场所、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37.1万余处。四是加强自然灾害风险会商研判。每季度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分析综合研判并下发情况分析通报,明确防范措施;今年汛期及重点防火期加密会商研判频次,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有力指导各地落实洪涝和森林火灾防范措施,全市自然灾害防控成效良好,未造成人员伤亡,多起自然灾害避险案例获应急管理部通报表扬。五是提升基层防灾基础能力。利用增发国债等契机,协调水利、林业、发改等部门积极向上争取申报实施了一批灾害防治和能力提升项目工程,进一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5.关于“协同联动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厘清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印发实施《赣州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明确吊桥、冷库、乡村旅游等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推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合力。二是有效整治冷库安全风险。开展全市冷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排冷库底数,有效整改一批问题隐患,推动冷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落地落实,消除监管盲区;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予以公开曝光。三是提升审管协同联动效能。制定并落实《赣州市行政审批局、赣州市应急管理局推进审管联动合作备忘录》《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安全生产领域行政许可实施细则》《赣州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审批与监管协同联动实施细则》等制度,进一步明确许可流程及各方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处理审批监管互动系统,认领分发审批事项,督促做好事后监管工作。四是整治烟花爆竹违规问题。开展全市烟花爆竹零售门点全覆盖执法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门点进行全面清查,通过督促整改和取缔退出经营等措施,确保全市现有烟花爆竹零售门点均符合安全要求规范,并向纪检部门移送一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人员线索进行责任追究。
6.关于“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办法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层级强化应急管理宣传教育。邀请省厅领导到我市开展固本强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1+7”政策文件体系宣贯,提请市委将江西省固本强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1+7”政策文件体系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在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发布各地各行业部门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市率先建成20个应急管理(安全文化)主题影院,实现县级行政区主题影院全覆盖。在赣州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开设“安全知识科普”专栏,常态化推送安全知识科普300余条。二是持续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印发《进一步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实施方案》,制定10条具体措施,督促各行业领域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企业员工安全意识,严防“三违”现象发生。推动全市9000余家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有效发动企业职工从岗位一线、生产源头发现隐患,推动治理,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同比大幅提升。对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和行政处罚决定予以公开曝光,切实发挥案例警示作用。
7.关于“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市本级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要求,建立市级专项预案修编工作台账。举办全市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培训会,围绕应急预案衔接性审查,落实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案例分析等程序进行专题授课,提升预案操作性和针对性。完成市本级完成26个专项应急预案评估,修编完成《赣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赣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实施。二是推进应急演练提质增效。督促各地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全面推进无脚本应急演练,全市各级各行业领域开展无脚本应急演练6902场次,对2024年9起无脚本应急演练优秀案例予以通报表扬。强化监督检查,将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及落实应急演练活动、配备应急救援装备等内容纳入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已检查企业73家(座),发现并整改问题40个。三是探索开展巨灾情景构建。以中心城区遭遇极端暴雨造成连环灾害、瑞金市九堡镇遭遇突发山洪出现村庄失联两个情景,组织第三方团队为我市开展巨灾情景构建,梳理巨灾情景构建演化过程,开展应急任务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2个巨灾情景分析报告,制定了应急处置明白卡;巨灾情景构建成果将对各地各部门应急预案修订提供有力指导。
8.关于“强化多元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提升应急指挥信息化能力。编制完成《赣州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基础平台搭建建设方案,已报市行政审批局立项。在现有平台接入了林业、水利、交通、消防等相关信息系统,实现市应急指挥部信息统一指挥调度要求。指导崇义、上犹、兴国、石城完成县乡视频指挥平台建设,“部省市县乡”五级指挥部实现互联互通。开展了全市370Mhz通信装备、高通量卫星通信装备使用培训和模拟“三断”条件下的音视频通信演练,进一步强化应急通信保障能力。二是持续加强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出台《赣州市村(社区)应急管理员管理制度(试行)》《赣州市行政村(社区)应急管理员参与工贸企业日常巡查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员队伍建设,明确应急管理员保障措施,并组织村级应急管理员参加相关培训,提升履职能力,2025年基层应急管理员岗位调整人员较2024年同比下降11.39%。用好特别国债资金契机,为乡镇配备各类应急装备设备13204件,提升乡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深入推动乡镇半专业扑火队和政府专职消防站融合,109个乡镇完成规范化建设并通过省级验收,安排驻防队伍和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对半专业队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开展轮训,累计轮训政府专职队员610人、半专业队队员907人。三是规范社会救援队伍发展建设。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应急力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社会救援力量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组织全市各级社会救援队伍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参加全省社会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为市级管理的赣南救援队规范化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并为赣州蓝天救援队协调解决办公场地问题。
9.关于“推动防灾避险能力建设有盲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印发《赣州市自然灾害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应急救灾物资仓储设施的要求和储备原则,规范物资调拨程序和部门职责分工。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实施《赣州市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支出标准(试行)》,明确了市本级自然灾害救灾物资采购支出定额,填补了我市在自然灾害救灾采购支出标准方面的空白。二是规范有序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在全省率先启动开展《赣州市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5-2035)》编制,对1590个应急避难场所和集中安置点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出台《赣州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对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维护、使用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进行规范。
10.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会暨专题协商会,定期听取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及“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组织对科级及以上干部开展2024年度政治谈话。局党委会议定期传达纪检监察机关警示案例通报,组织基层党支部每季度开展一次全覆盖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为鉴。二是强化对应急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双重管理。对标省级要求,每年年底由各地党委部门向市局报送当年领导班子及成员涉及考察考核、巡察审计、成员分工、民主生活会、履职担当、奖惩等有关情况,2024年度有关情况已在局党委会议上进行通报。三是严格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对“三重一大”事项均事前征求班子成员及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经局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后实施,年内累计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75项,未发生否决事项。每月定期将办结情况录入赣州市纪委监委“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平台接受审核监督。修订印发《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措施》,建立重大资金拨付局党委会通报制度。
11.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委监督责任落实。推动成立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产生首届机关纪委委员,明确了机关纪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召开党务干部培训会,提升纪检委员履责能力。不定期开展作风纪律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下发通报,将相关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依据;在重点节假日下发工作提示,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二是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制定2025年政治监督清单,将冬春救助资金清退、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食堂管理等内容列入年度监督检查清单,聚焦重点领域督促完善物资管理、政府采购等相关工作制度,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问题,确保发挥“嵌入式”监督实效。通过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官方网站公布举报方式,多渠道、全方位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对巡察移送、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核及立案审查调查。运用“三重一大”监督平台强化监督。督促落实会前沟通、会中讨论、会后跟踪机制,做好每月数据审核和分析,对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并下发通报。
1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题学习《赣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修订印发《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内部公务接待行为。加强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食堂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用餐缴费标准,督促相关人员补缴餐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支队新一轮食堂食材供应商,加强财务报销审核,严格按照实际在岗人数核定食堂采购费用。为市应急救援综合保障基地充电桩安装充电收费系统,满足充电收费要求,杜绝公电私用。
13.关于“履行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牵头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持续超常规力度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推动为群众解决了一批难题、办好了一批实事,相关指标数在全省排名前列。
14.关于“重点领域整治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制定印发《赣州市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采购流程、采购行为,杜绝违规拆分项目规避监管等问题。二是规范考试点设立运行。先后建成并启用赣州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龙南、赣州经开区直属、会昌、瑞金等四个考试点,政府考试点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依托社会资源设立的考试点全部退出,全面实现“考培分离”。制定印发《赣州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实施细则》《赣州市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培训实施细则》,为有序开展培训考核活动提供规范。三是培育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市场。对照国家、省级要求,制作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申报指南,培育新增了龙南建安、赣州奕嘉等6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数已增至9家,我市安全生产培训市场健康发展有序。四是严肃安全生产考试秩序。对4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全面专项执法检查,对赣州经开区直属考试点和龙南考试点进行巡考。每月在“赣州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公布培训机构考试通过率,促进各培训机构良性竞争。会同“12345”热线畅通信访投诉举报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培训不良行为登记台账,今年以来群众对培训机构服务方面的投诉大幅下降,未收到服务态度差的反映。通过对培训考试全链条严格管控,全市培训考核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
15.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优化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成立赣州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数量由原14个精简为8个。严格落实督查检查报备制度,建立安全防范综合督导检查统筹协调机制,由市安防减救灾办统筹安排重要节日、重点敏感时段督导检查;对专委会提报印发的文件事前开展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审核;今年以来,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已统筹开展2次综合督查,有效避免重复、多头督查检查。
16.关于“应急物资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应急物资管理。修订印发《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管理办法》,明确物资盘点的责任、频次要求,建立核查制度;加强对出借给民间社会救援队伍物资的监管,对出借给赣南救援队的救援装备予以收回。二是加强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对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原峰山基地现有固定资产进行了盘查,对可用资产逐一进行登记。经章贡区人民政府申请,将原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峰山基地及现有可利用资产无偿提供给章贡区应急管理局使用,提升章贡区专业森林消防支队应急能力和现有固定资产使用率。
17.关于“资金监管有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由分管领导组织对财务科全体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督促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和账目报销审核管理,将财政一体化系统Ukey分别由分管领导、负责人、会计、出纳个人保管,严禁借支任何款项。制定印发《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管理使用办法》,严格规范经营服务性收入使用。开办市应急管理局工会账户,规范工会经费支出管理。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补齐配强财务人员,提升财务管理能力。
18.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修订印发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三张清单,及时深入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成立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定期开展党建述职评议会,督促各支部书记履职尽责,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二是提升党建工作标准。制定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等三个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目标。通过抓理论学习、抓支部基础、抓业务融合、抓队伍建设、抓文化宣传等措施,持续擦亮“应急先锋、虔安卫士”党建品牌,每月编发各党支部基层党建工作动态,每季度开展党建工作交叉检查并下发通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查摆的七个方面13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44条整改措施。
19.关于“落实意识形态、保密工作责任制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网络宣传阵地管理维护。在赣州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赣州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增设“安全知识科普”“安全警示教育”专栏,常态化推送安全知识科普、安全警示教育等信息。制定印发《赣州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规范网上信息发布流程管理。强化防汛监测预警网站日常维护管理,实时更新栏目动态。二是加强日常保密教育管理。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保密委有关文件和通报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加强新招聘人员保密教育,与新录用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
20.关于“打造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人员招聘录用程序。规范设置招聘岗位和招聘标准,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和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优化值班值守模式,整合值班人员力量,提升值班值守质效。二是严格规范队员训练管理。成立纪律作风监督小组,强化内务卫生、纪律作风检查;制定2025年度训练计划并严格执行,组织开展无人机、通信设备等多种类装备培训,编印《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救援装备应知应会》作为支队队员必学内容。开展矿山救护技能和理论集中复训,成功通过矿山救护队标准化建设考核,保留二级队伍资质。三是提升危险化学品专业处置能力。先后在会昌、赣县、龙南三个化工园区分别围绕模拟乙醇与氢氟酸泄漏、企业泄漏致水环境污染、乙酸乙酯火灾闪爆等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全市危化品应急处置实战水平显著提升,重点补齐了智能化预警响应、多类型事故(泄漏、火灾、水污染)专业处置、市县园区企业四级协同联动及次生风险防控等关键短板。
21.关于“专业人才队伍青黄不接”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进一步充实安全生产专业监管人员力量。制定《赣州市应急管理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晋升竞聘方案》,实施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制度,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组织市县两级新录用人员开展岗前封闭式培训,进一步增强年轻干部职业感和使命感。举办丰富多彩的学习及工会活动,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动议调整一批年轻干部,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22.关于“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够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干部日常考核管理。制定印发《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干部职工日常考核实施方案(修订)》,强化民主测评和年度考核成果运用,提高奖惩力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二是强化值班纪律监督检查。全面实行“专职值班+备勤值班+加强值班”方式,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全时在岗带班制度,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局机关纪委、局办公室不定时进行抽查检查。三是严格落实事故调查时限要求。对2021年以来54起事故调查上报情况进行回头看,其中51起已批复的工矿商贸事故调查报告均已上传事故直报系统,剩余事故正在调查中。
23.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召开局党委会,专题学习赣州市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126”责任落实及质量管控机制,强化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巡察整改责任意识。集中整改期间,局党委每月召开会议,研究调度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具体问题;集中整改完成后,每年将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在党委会报告情况。二是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交接制度。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后均按照要求进行交接并持续抓好落实。
24.关于“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争先创优意识。全面对标全省应急管理综合考核方案,做实基础性工作,做优亮点性工作,定期向上对接汇报,推动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在全省走在前列,2024年度我市在全省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综合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二是严格精文简会。落实局制发文件为基层减负审查机制,2024年重点精简类及全口径文件印发数量同比下降30%、15.8%。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程序。按期完成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成立和三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对部分干部完成轮岗交流。四是推动赣州地震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二)市委书记专题会交办事项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1个)
1.关于对应急预案编制重视不够,存在“两张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应急预案管理。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培训,邀请应急管理干部学院专家进行专题授课。对26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评估,督促有关预案做好修编,提升预案编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开展基层应急预案规范化编制工作,选取大余县、兴国县1个乡镇作为应急预案编制规范化试点单位,目前均完成预案体系修编和评审。二是探索开展巨灾情景构建。以中心城区遭遇极端暴雨造成连环灾害、瑞金市九堡镇遭遇突发山洪出现村庄失联两个情景开展巨灾情景构建,梳理了巨灾情景构建演化过程,开展了应急任务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2个巨灾情景分析报告,制定了应急处置明白卡,为市县两级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提供有力指导。
(三)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4个)
1.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有差距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调研。对党员在基层应急管理中作用发挥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引导基层党员平时组团服务、应急时就地入列》调研报告,对当前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路径进行分析。二是强化宣贯落实。召开《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若干措施》宣贯会,逐条解读了二十条措施的内涵以及工作要求,各县(市、区)立足实际,提出了至少一条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示范点事项,力争年底形成一批可复制、有实效的基层应急示范点。
2.履行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责有差距等问题。
整改情况:发挥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统筹协调职责,自2024年底,组织20个成员单位进驻20个县(市、区)开展“一对一”安全防范综合督导包保工作,发现问题隐患746条;对20家职能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3.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统战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统战工作专题汇报。二是强化参政议政,召开市应急管理局党外干部职工座谈会,听取党外干部职工对我局干部队伍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加强关心关怀,结合政治家访活动,对中层以上非党员干部开展了政治家访。
4.服务“三大战略、八大行动”有差距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调研学习。组织市县有关人员赴深圳市调研学习智慧应急、监管执法、监测预警、应急救援、安全宣传等先进经验做法,并于今年3月起,分3期每期派2名业务干部到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蹲点学习。二是对标规则规制。制定印发《对标深圳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规则规制改革实施方案》,围绕加强执法力量、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对标改革,改革工作动态多次在“赣州改革”微信公众号上刊登。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将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方案,加强后续整改情况研究和组织推进,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阶段性目标,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将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到应急管理工作实践中,为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扛起赣州应急责任、展现赣州应急担当。
(二)进一步深入抓好整改闭环。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持续跟踪问效,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见底见效。
(三)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纠建并举、破立并进,在前期整改基础上,进一步梳理体制机制障碍、制度瓶颈和重难点问题,把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贯通起来,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管理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完善就覆盖到哪里”,真正使问题整改转化成实践成果、制度成果。
(四)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主动牵头担当,加强统筹协调、巡查督查和综合监管,有效凝聚各级各部门力量,推动形成监管合力,紧紧守牢守好安全底线,夯实防灾减灾救灾防线,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97-8992375;邮箱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1号楼9楼1912室;邮编341000;电子邮箱gzyjglj@163.com。

中共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

